第17章 地下朗读会
美利坚文豪:1974 作者:佚名
第17章 地下朗读会
周二晚上。
尼莫酒吧,它藏在东村圣马克斯街的最东头。酒吧外面的墙上贴满了东西。反战传单、乐队演出海报、一张有人用记號笔写著“尼克森去死”的餐巾纸、一张被雨水泡烂了一半的失踪人口启事。
林恩站在门口,把《肠子》的三页手稿又来回检查了一遍。
“嘿!老伙计!”
林恩转过身,是弗里曼。
他正从街对面晃过来,三百磅的体型一颤一颤。他穿了一件棕色的皮夹克,拉链只拉到一半,露出里面一件印著骷髏头的t恤。
“我听麦克说了,兰登书屋那边怎么样?”弗里曼搂住林恩的肩膀。
“嗯...只能算成功了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的成功也他妈的是成功。今晚別想这些了。”弗里曼哈哈笑著,径直就带他走了进去。
他推开尼莫酒吧的铁门,里面的声浪像一堵热墙扑出来。
烟雾、汗味、廉价啤酒、大麻的甜腻、某种不知名的香水、以及隱隱约约的呕吐物残味——所有东西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只有曼哈顿地下酒吧才有的气味。说是酒吧,其实更像一件废弃了的地下室,管道和电线还裸露著。
酒吧里挤满了人。黑人、墨西哥裔、波多黎各人、几个穿皮衣的白人朋克、两个梳著爆炸头的女人、一群看上去像是从格林威治村漂过来的嬉皮士。
几个穿红色紧身连衣裙的脱衣舞女郎坐在黑人的大腿上,正用口红在他的脖子上画什么东西。
没有人觉得谁是异类。在尼莫酒吧,你可以是任何人。一个偷渡来的厄瓜多诗人,一个刚从监狱放出来的涂鸦艺术家,一个白天在华尔街当文员、晚上写色情小说的中年男人——都无所谓。
弗里曼领著林恩挤过人群,在吧檯旁边找了个位置。他冲酒保举了两根手指,酒保心领神会地推过来两杯威士忌。弗里曼一口乾掉一杯,然后贴著林恩的耳朵吼道:
“喂,小子,还有十分钟!你!待会儿第五个!上去念你那篇《肠子》,给这帮人点顏色看看!”
林恩也贴著弗里曼的耳朵吼回去:“万一他们要杀了我怎么办!”
“操,我带枪了。”弗里曼拍了拍皮夹克下面鼓出来的那一坨。林恩也不知道那是枪还是他的肚子。
音乐声慢慢弱了下来。
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五的侏儒跳上了舞台。他穿著一件亮片马甲,头顶闪著油光,嗓门却大得像个扩音喇叭。他一把抓住麦克风,朝台下吼道:
“女士们,先生们,垃圾们!第三届尼莫酒吧地下文学朗读会!欢迎你们这群疯子,带著你们满脑子的废料袭击纽约!”
台下一阵口哨声和掌声。
“让我们有请第一位,来自阿根廷的文学巨匠!天才!马尔克斯的继承人!上台!”
一个戴著圆框眼镜、满脸雀斑的瘦小男人走上了台。他的手在抖,稿纸在灯光下微微颤动。
他看上去有点紧张,磕磕绊绊地说道:“我...我要给大家念一首诗歌。名字叫《越南战爭》。”
底下立刻有人起鬨:“下去!阿根廷人懂什么越南战爭!”
他紧张地缩了缩脖子,低著头开始念:
“妈妈,丛林里到处都是汽油弹...”
林恩环顾了一圈酒吧。
没有人在听。人们都在围著脱衣舞女郎聊天,或是挤在一起喝酒。
弗里曼点了一根烟,又递给林恩一根,说道:“看,在地下,没有人关心文学,只有人关心今天能不能那群大屁股搞上。”
第二个人上台讲了一段关於尼克森的讽刺笑话,台下笑了一阵。第三个上台念了一首乾巴巴的短篇小说。第四个人写的是大麻和古柯碱。
然后,侏儒跳回台上,扫了一眼他手里皱巴巴的名单。
“第五位!一位……”他凑近了纸条看了看,“中国人?林恩?”
弗里曼重重地拍了一下林恩的后背:“小子,给他们点顏色瞧瞧。”
林恩站到台上。
林恩攥著那三页纸,穿过人群,走上木板搭成的舞台。
射灯的光打在脸上。
台下,几十双眼睛。有好奇的,有无聊的,有醉得快闭上了的。角落里的脱衣舞女郎还在抽菸。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开口了:“这个故事叫做——《肠子》。我有一个建议,如果你刚刚吃过了晚饭,最好祈祷一下你都嚼碎了。”
台下稀稀拉拉的笑声。
林恩顿了顿,他开始念出这个故事:
“那年,为了寻求快感,我喜欢憋著气。
我家后院有个泳池。我在想,能不能游到泳池底部去。所以我永远忘不了那天。”
台下安静了一点。
林恩继续念。声音沉了下去。
“...然后有什么东西被吸进去了——”
一个前排穿著格子衬衫的墨西哥人放下了酒杯。
“我努力用双手撑住池底,用力往上推。手臂发力的瞬间,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拉长了。拉长了。越来越长。
我转过头。
然后我看见了一颗维生素丸。
那不是一条蛇。
那是我的——”
一阵椅子猛然推开的声音从后边传来。一个只穿著內衣的脱衣舞女郎捂著嘴巴,推到了面前的半杯啤酒,踉踉蹌蹌地冲向卫生间。门砰的一声关上。隔著门板传来闷闷的乾呕声。
台下一片骚动。
“操,他念了什么?”有人在后排低声说道。
“继续!”弗里曼在吧檯吼了一声。
林恩继续念道:
“游泳池的排水口的吸力每分钟抽八十加仑的水。但最致命的问题在於——我们的肠子是连著的。大肠连著小肠,小肠连著十二指肠,十二指肠连著胃...”
直到林恩念完最后一句。酒吧里都是一片死寂。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动弹。
一秒,两秒,三秒。
啪。啪。啪。
弗里曼像蒲团一样的巴掌开始拍了起来。
掌声开始蔓延了。整间酒吧炸了。
掌声,口哨声,拍桌子的声音,酒瓶砸在木头上的声音,椅子倒地的声音。
一个穿著皮衣,留著长发,戴著墨镜的男人站了起来,他踩到了桌子上,张开双臂,嘶吼起来:
“操!操!操这个世界!操肠子!操所有在游泳池里游过泳的混蛋!”
一片譁然。排山倒海的脏话和欢呼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和酒精与大麻的烟雾搅在一起。有人在吹口哨,有人举著酒杯朝台上敬酒。卫生间的门被推开了,刚才衝进去的那个脱衣舞女郎擦著嘴巴走出来,脸色惨白,但她也在鼓掌。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酒吧的气氛彻底变了。
后面上台的人都像被点著了一样,一个比一个拼命。
有人念了一首关於在停尸房工作的诗,有人即兴编了一段关於吃老鼠的故事,还有一个女人上去朗诵了一段她写的监狱通信——真正的监狱通信,她丈夫因为抢劫被关在监狱里。
脱衣舞女郎们围著林恩,转圈,喝酒,撩拨。
酒吧里的所有人都在狂欢。
这他妈才是文学。
文学就是他妈的是在一间充满烟味和汗味的地下室里,在醉鬼和流浪汉和脱衣舞女郎中间,有人把自己的灵魂,自己脑袋在全部的幻想,全掏出来,然后重重摔在地上的那种东西。
第17章 地下朗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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