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条件(4000 字)

美利坚文豪:1974 作者:佚名

第16章 条件(4000 字)

      林恩的脑子嗡了一下。
    不。
    不不不。
    排练了五遍。五遍。第一条规矩就是——绝不承认。出了任何问题都不承认。
    但埃琳娜已经开口了。
    “你猜得都对。我不是什么文学经纪人,我只是在曼哈顿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酒吧打工的调酒师。我只会切柠檬和把酒混在一起。这件西装是前房客落下的。”
    汤普森把雪茄的残骸从菸灰缸里拨了拨,没有打断她。
    “但我有句话是真的。”
    “哪句话?”
    “我读完之后去检查了一下家里的门锁。”
    埃琳娜不卑不亢,声音稳稳地盯著汤普森。那件大了两號的西装外套在她身上显得更大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看起来不那么可笑了。
    “所以你就来了?”
    “所以我就来了。”
    汤普森看著这两人,半晌没说话。他又拿出一根大卫·杜夫的雪茄,点上,杏仁味和奶味扑面而来。
    “一个计程车司机,一个调酒师。”汤普森边说边冷笑了一下,“就这么走进了兰登书屋出版社的大楼,就这么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但我知道你不会赶我们走。”埃琳娜说。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能当上首席编辑的人,应该都能看出来这是一篇好稿子。”
    汤普森没有说话。他又翻了翻林恩的稿子。
    吐出一口烟圈,缓缓说道:“上周,有一个人假扮成海明威的侄子来,想骗走一点版权费。保安把他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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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恩的喉咙发紧了一下。
    “但是有一件事情不一样——他的手上没有稿子。”
    “而你们的手上有一份稿子。一份金读完了之后,像磕多了一样,给我打了个电话讚不绝口夸你的稿子。”
    汤普森拿出那瓶伏特加,往办公桌上的玻璃杯倒了一点:
    “你还看出了那篇爱荷华写作工坊小说的问题,我读了三遍,没有看出来。”
    他喝了一口酒,皱了一下眉毛,又把视线慢慢落回林恩:
    “你是天才,我不否认。这也是我当编辑五年来,见过最好的稿子。”
    “但是——”
    “我可以和你签出版合同,但有三个条件。”
    这句话像一颗子弹一样穿过办公室里的暖气,钉在林恩的胸口上。
    “三个条件。”汤普森竖起三根手指。
    “第一,我只读了十页。我承认你前十页写得非常好,我承认无论是从故事选材,还是到你的架构、节奏、修辞都无可挑剔。但我只读了十页,你明白吗?我见过太多新人。写了个惊天动地的开头,后面整个崩掉。虎头蛇尾是这个行业里最常见的病。我需要至少一个星期,把你这一百二十页从头到尾读完。”
    “第二。”汤普森指了指埃琳娜,“你没有一个正式的经纪人。就算我想签你,法务部门那边的合同也过不了。出版业有出版业的规矩。这不是过家家。”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是一个中国人。”
    办公室突然冷了下来。
    “別误会,我没有种族歧视。但这是一个商业问题。你写了一本关於fbi探员和美国连环杀手的小说。书出版之后,封底的作者照片是一个华裔面孔,名字也是一个中国人的。书评人会怎么写?一个中国移民...哦不,中国计程车司机教美国人如何对付美国的连环杀手?《纽约时报》的书评栏会把你当成一个猎奇噱头。更现实的问题——越南战爭刚结束不到一年。你觉得这个时候,有多少美国人愿意心甘情愿地掏三块九毛五,去读一个亚洲面孔写的书?”
    汤普森喝了第二口伏特加。
    “我不做两周就过气的书。”
    “三个条件,第一,等我一周后全部读完;第二,隨便找个有资格证经纪人过来,我跟你签合同;第三,要么把你的中文名改了,要么免谈。”
    林恩盯著汤普森。
    他的手指抠在膝盖上,已经印出了几道红印。
    “说完了?”
    “说完了。”
    “好,那么我也有三件事。”
    汤普森的眉毛微微抬了一下。他大概不习惯被反驳——至少不习惯被一个坐在他对面的计程车司机反驳。
    林恩也竖起了三根手指。
    “第一件事,我会把打字稿留在这。你有一周的时间可以慢慢读。”
    “第二件事,经纪人的问题。你说得对。一周之內,我会找到一个愿意代理我的经纪人走进这扇门。如果两周之后我找不到——你把稿子扔了,我没有怨言。”
    “第三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林恩看著汤普森。
    “我的名字:lin en,和封底的作者照片,我不会改。”
    “如果你觉得几万美金的版税,就能打发我妈给我用一本翻烂了的字典起的名字,那么这桩生意可以不做。”
    “你担心美国读者不接受一个中国人写的美国故事。你说书评人会把我当猎奇噱头。我写的汉尼拔,用人的肝臟配蚕豆。开一瓶基安蒂红酒。在烛光下吃完,用亚麻餐巾擦嘴。然后去听了一场歌剧——帕格尼尼的。坐在包厢里,闭著眼睛打拍子。”
    “然后读者翻到最后一页,发现是个中国人写的。”
    “是一个不属於你们国家、不属於你们出版行业、不属於fbi的人写出来的东西。这恰恰才是最令人不安的。”
    “你书架上那排作者——”林恩扫了一眼汤普森身后的胡桃木书柜,“约翰、理察、威廉、麦可。隨便挑四个出来,三秒钟之內你能分清谁是谁?”
    汤普森没有回答。
    “但纳博科夫。”
    “这个名字你一辈子只需要听一次。”
    “他是个俄国人。在美国用英语写了《洛丽塔》。美国文学史上最危险的一本小说。没有人让他把名字改成內森·史密斯。为什么?”
    “因为当一个名字跟一本足够好的书绑在一起之后——没有人在乎这个名字是俄国的、波兰的、还是中国的。人们只会记住这个名字。”
    然后林恩的声音轻了下来。
    “汤普森先生,我来这个国家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食指上有一道被计程车车门夹过留下的伤疤。
    “计程车的暖气和计价器坏过。曼哈顿的公寓被人偷过。这件夹克的领子缝了三次。你眼前能看见的所有东西——”
    他抬起头。
    “几乎都是隨时可以被拿走的。”
    “但名字不行。”
    办公室里的暖气低低地响著。
    “我叫林恩。这两个字是我在美国,唯一没有被拿走的东西。”
    他把目光从汤普森脸上移开,落在桌上那叠一百二十页的打字稿上。
    “你可以压我的预付金。可以砍我的版税。可以砍我的首印数量。你开的合同里的每一行数字,都可以谈。”
    他把视线收回来。
    “但我的名字不是数字。你开不了价。”
    “你很会说话。”
    汤普森终於开口了:“纽约会说话的新人作家有一千个。你是第一个让我觉得...挺有趣的。”
    他把手稿往自己那一侧挪了两寸。
    “一周。”汤普森说。
    “一周。”林恩重复道。
    “一周之后,你带一个真的经纪人来。有代理协议,有签字,有执业登记。我不在乎这个经纪人有没有名气,刚入行的也行,但必须是真的。”
    他的目光又滑向埃琳娜。
    “克拉克女士。”
    “嗯。”
    “你今天做的事情,在行业里叫欺诈。你知道吧?”
    “我知道。”埃琳娜声音依旧沉稳。
    汤普森盯著她看了两秒。然后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但你做得挺好。你可以考虑开一家文学经纪人公司。”
    汤普森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和一支钢笔。他在纸上写了几行字,写完之后把纸折了一下,递给林恩。
    “这是我的直线电话和约见时间。一周后,同一个时间,同一间办公室。带你的经纪人来。真的经纪人。”
    他顿了顿,手指在便签上敲了一下。
    “还有一件事。”
    “什么?”
    “名字的事情。你再想想。”
    “好。”
    林恩和埃琳娜同时站起来。椅子腿在厚地毯上发出一阵闷响。
    “谢谢你没有把我们扔出去,汤普森先生。”林恩说。
    汤普森靠回椅背,叼著那根已经灭了的雪茄,抬了抬下巴,算是回应。
    两人转身往门口走。
    走到门边的时候,汤普森叫住了他们。
    “对了——”
    林恩回过头。
    汤普森坐在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纽约的雪与昏暗的光透过那扇落地窗,把他的轮廓勾出一圈暗淡的银边。
    “林恩。”
    “嗯。”
    “你刚才提到汉尼拔去听歌剧。但,帕格尼尼不写歌剧。他写小提琴隨想曲。”
    林恩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出来:“所以你已经开始帮我改稿了。”
    汤普森没有笑,他继续说:“第十页,我读到了你那句,汉尼拔闻出了史达琳身上的润肤露味道。我觉得还不够,监狱里其他犯人的反应呢?”
    林恩点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再改一版。下周一见,汤普森先生。”
    门关上了。
    两个人站在走廊里。深棕色的地毯似乎没那么压抑了。约翰·厄普代克的照片掛在墙上,叼著菸斗,眼神看向別处。
    林恩和埃琳娜对视了一眼。
    “fuck!”
    林恩压著嗓子喊了出来。
    埃琳娜静静地看著他:“你疯了?”
    林恩说:“没有,我只是...太他妈兴奋了,所以这算是成功了一半?”
    埃琳娜没接话,只是轻轻笑了一下。
    一直到走进电梯,电梯门关上,铜框镜面里映出两张脸——一个穿三块钱灰色夹克的中国人和一个穿大两號西装外套的女人。
    电梯从五楼开始往下降。
    “不算成功了一半,我觉得只成功了30%。”埃琳娜忽然说。
    “为什么?比尔·汤普森可不会轻易认可別人。”
    “因为我承认我是假经纪人了。”
    “所以呢?”
    “他早就知道了。”埃琳娜靠在电梯壁上,“你没看到他的眼神吗?他从走进大厅那一刻就知道了。如果我继续演下去,他会让我们演到穿帮,然后礼貌地把我们扔出去。”
    林恩看著镜子里的自己。鬍子两天没刮,眼底还有熬夜的红丝。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是调酒师,”埃琳娜耸耸肩,“我看得出来谁是真醉,谁在装醉。”
    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大厅里前台的金髮女人抬头扫了他们一眼,又低下头去。
    两人推开兰登书屋的玻璃门。
    冷风扑面而来。雪还在下。比进去的时候大了。人行道上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蒸汽从地铁柵格里裊裊升起,混著计程车尾气和廉价热狗的味道。
    “一周。”林恩把双手插进口袋。
    “一周你上哪找经纪人?”埃琳娜把西装外套的领子立起来,雪落在她棕色的头髮上。
    “我不知道。”
    “那你刚才在里面怎么敢打包票说一周?”
    “为了显得我有气势。”林恩咧嘴一笑,“总不能真让他觉得我是个只会写食人魔的穷光蛋吧。”
    埃琳娜摇了摇头。她把那件大了两號的西装外套拉紧了一点。风从公园大道那头灌过来,裹著雪和柴油味钻进衣服。
    两个人並排站在出版社门口。和三十分钟之前一样的位置。
    但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三十分钟之前,他们口袋里装著假名片和排练了五遍的台词。
    现在,假名片被识破了,台词全用不上了,但林恩的手里多了一张便签——汤普森的直线电话。
    而那份手稿,留在了五楼的胡桃木办公桌上。
    “走吧。”林恩说。
    “去哪?”
    “先去你那间酒吧。”
    “干嘛?”
    “你欠我一杯金汤力。”
    “明明是你欠我的。”
    “那就谁先到谁请。”
    两个人踩著薄雪走进曼哈顿的傍晚。身后,兰登书屋的玻璃门缓缓地在风里合上了。反射出整条公园大道的灰白色天空。
    七天。
    他需要在七天里,在1974年的纽约,找到一个愿意赌上职业声誉、代理一个没有出版记录,还是中国计程车司机的文学经纪人。
    没有电话,没有人脉,口袋里只剩下二十几块钱。
    有的是一份让史蒂芬·金站在厨房里喝完一杯威士忌才敢翻下一页的手稿,一个比尔·汤普森没有归还的故事。
    林恩把手插进口袋。
    左边口袋里,金的纸条已经被手汗泡得快散了。
    右边口袋里,那叠“灯塔人才管理公司”的名片还剩十九张。
    他把那十九张名片掏出来,在路边的垃圾桶上方停了一下。
    然后又放回了口袋。
    说不定以后用得上。这年头,什么都不能浪费。
    雪越下越大了。
    “对了,”林恩忽然问,“你说你读完之后回去检查了一下家里的门锁,真的假的?”
    “假的。”
    林恩侧头看著她。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你的评价。你觉得那玩意写得怎么样?”
    埃琳娜没有回答。脚印在雪地里一深一浅。
    过了大半个街区,林恩以为她不打算回答了。
    “我没有检查门锁。”埃琳娜忽然开口了,声音很低。
    她停住脚步,侧头看著林恩。
    “……我检查的是窗户。“
    林恩愣了一秒。然后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声在空荡的公园大道上弹来弹去,像个终於敢做梦的穷鬼。

第16章 条件(4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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