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约定

美利坚文豪:1974 作者:佚名

第10章 约定

      周末正是纽约最忙的时候。曼哈顿的街上全是赶著购物和看演出的人,计程车几乎不用等客,停下来就有人拍车窗。
    林恩趁著送一个客人去唐人街的间隙,拐进了勿街旁边一条窄巷子里的复印店。店面很小,夹在一家中药铺和一家裁缝店之间,玻璃门上贴著“复印打字传真护照照片”。
    老板是个广东人,六十来岁,戴著老花镜,正在给一摞菜单打字。
    林恩把那张啤酒订货单背面的“名片”拍在柜檯上。
    “照这个排版,帮我印二十张。白底黑字。厚一点的纸。”
    老板把老花镜往鼻尖上推了推,低头看了一眼。
    “灯塔人才管理公司?”他用广东话念了一遍英文,发音离谱,但態度认真,“你是开公司的?”
    “朋友的公司。帮她印的。”
    “名片一毛钱一张,二十张两块。加急多五毛。”
    “加急。”
    老板把订货单翻过来看了看,又翻回去,用一根黄了的指甲点著上面的字:“这个电话號码確定没错?我列印过这种號码的,一听就是酒吧。”
    “没错。就是这个。”
    “你朋友的公司开在酒吧里?”
    “她喜欢在有创意的地方办公。”
    老板哼了一声,没再问,转身去排版了。
    十五分钟后,二十张名片摆在林恩面前。白底黑字,字体端正,纸张挺括。比啤酒订货单强了一百倍。林恩拿起一张,翻来覆去看了看——灯塔人才管理公司,文学经纪人,埃琳娜·克拉克。
    像那么回事。至少,像那么三十秒——三十秒够了,够递出去、够对方扫一眼、够塞进名片夹。没人会盯著一张名片研究超过三十秒的。
    他付了两块五,把名片装进夹克內袋,出了复印店。
    巷子里飘著隔壁中药铺的当归味和裁缝店熨斗的蒸汽味。一个老太太蹲在墙根择菜,身边的竹筐里堆著一把蒜苗。
    林恩站在巷口抽了半根烟。他想了想,又走回复印店。
    “老板,再帮我加一行字。”
    “什么字?”
    “名字下面加一行小字:『精品化运营,专注文学代理。』”
    “加字多五毛。”
    “行。”
    ——
    金寄回来的手稿后一百页也到了。
    林恩是在车行的铁皮棚子里拆的信。信封上的邮戳是缅因州班戈,金的字跡歪歪扭扭,地址写得东倒西歪,邮差大概费了不少劲才找到这栋楼。
    信封里除了手稿,还夹了一张纸条。金的字跡:
    “结尾那段我折了个角。你自己看。另外你能不能找台打字机敲一遍?没有出版社会看手写稿的。——s.k.”
    林恩把手稿翻到折角的那一页。
    是地下室那场戏。克拉丽丝在黑暗中开枪的段落。金在页边用铅笔画了一条竖线,从第一行拉到最后一行,旁边写了一个词:
    “慢。”
    只有一个字。
    林恩看著那个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手稿摊在副驾驶座上,从口袋里掏出铅笔头,开始改。
    他没有打字机,因为他买不起。一台二手的雷明顿至少要四十块,这笔钱够他吃两周的饭。金说得对,没有出版社会认真对待一份手写稿——但那是以后的事。先把东西改对。打字的问题,走一步看一步。
    他趁著等红灯的时候改了三行。绿灯亮了,喇叭声从后面炸过来,他这才把铅笔夹进稿纸,掛挡起步。
    ——
    傍晚收工后,林恩在车行附近的公共电话亭打了两个电话。
    第一个打给酒吧。
    不是埃琳娜接的。是一个粗声粗气的男人,大概是白班的酒保,操著一口沙哑的嗓子:“什么?找谁?埃琳娜?她上夜班,八点以后来。”
    “帮我留个口信。告诉她林恩找她,周日下午三点,东村第七街和b大道路口的洗衣店门口见。让她穿上次说的那套西装。她知道的。”
    “洗衣店?穿什么衣服?你们搞什么名堂?”
    “你就帮我转达就行。”
    “行行行。”电话那头传来玻璃杯碰撞的声音,“还有別的吗?”
    “告诉她带上一个文件夹。”
    “什么文件夹?算了,我记不住了,你自己晚上打过来跟她说吧。”
    “再打一个电话就要再花上两毛五。”
    “那你就祈祷她能听懂我转述的版本吧,兄弟。”
    电话掛了。
    林恩又摸出最后一枚两毛五的硬幣。
    第二个电话打给弗里曼的《午夜惊奇》。
    响了七八声,没人接。林恩正准备掛的时候,听筒里突然传来一阵巨大的摇滚乐声,然后是麦克那个瘦瘦高高黑人的声音:
    “《午夜惊奇》,嚇死你没商量,你找谁?”
    “弗里曼在吗?”
    “老大这几天不在。怎么了?”
    “弗里曼什么时候回来?”
    “你先告诉我你是谁?”
    “林恩。写《肠子》的那个。”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秒。摇滚乐声小了——麦克大概把收音机的音量拧低了。
    “操。肠子。我他妈这辈子都忘不了那玩意。弗里曼走了之后还在骂我。”麦克清了清嗓子,“你找老大什么事?”
    “我约了下周一去兰登书屋见一个编辑。我需要有人帮我排练一下。弗里曼好歹是搞出版的,我想让他帮我把把关。”
    “兰登书屋?操。”麦克吹了一声口哨,“你小子动作挺快。”
    “所以弗里曼什么时候能回来?”
    “我不知道。但是——”麦克停了一下,林恩能听到他在那头掰手指的声音,“你要是想找人帮你排练的话,我也行。”
    “你?”
    “怎么,瞧不起我?我在这行干了两年半了。弗里曼见客的时候我都在旁边坐著。而且我之前在一家文学杂誌社跑过腿,去大出版社送校样的时候,编辑们谈事情我在门口听了不少。”
    林恩犹豫了一秒。
    “你能演编辑吗?”
    “我能演任何人。”麦克的声音突然变了,变得低沉、平稳、带著一丝矜持的鼻音:“你好,我是兰登书屋的编辑,请坐,咖啡还是茶?——怎么样?”
    林恩握著话筒,愣了一下。
    “挺像一回事啊,麦克。周日下午三点,东村第七街和b大道路口,洗衣店门口。”
    “我到。但你得请我喝杯咖啡。”
    “不行,当时谁说——不收黄种人的稿子?”林恩模仿著麦克当时一口浓厚的东海岸口音,“我怎么记得你还准备掏枪了?”
    话筒对面笑了一声:“操,我他妈一个黑鬼,那不叫种族歧视。我给你道个歉。”
    “行。我可以请你五毛钱一杯的那种。”
    “兰登书屋的编辑不喝五毛钱的咖啡。”
    “但冒充兰登书屋编辑的打字员喝。”
    “操你的。三点见。”
    电话掛了。
    林恩从电话亭里出来。曼哈顿的路灯刚亮,橘黄色的光落在人行道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把手插进夹克口袋。左边是金的纸条,已经软得快散了。右边是二十张崭新的灯塔人才管理公司名片。
    一个中国计程车司机、一个缅因州的调酒师和一个没钱了的地下恐怖杂誌的打字员。
    周日排练。周一上场。
    好戏即將上演了。

第10章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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