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延绥镇的末日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59章 延绥镇的末日

      “御敌!!”
    嘶吼声从高天喜的喉咙中冒出,望著对面齐步而进的火銃队伍,此刻他满脑子都是大大的问號。
    不是,你打草谷就打草谷,怎么还带火枪兵,队伍还这么整齐,现在打草谷成本都这么高吗??
    嚼著麦穗,那股粗涩感让萨赫脑袋愈发清醒,虽然他那张天生的黄面,总是惹人厌烦,但自从加入进这枪队后,他的待遇明显比之前刚刚从部落被强行徵召时好多了。
    最开始吃的是麦麩混著野菜野果做的粗饼,自从选入火枪手后,吃上了从未吃过的饢饼,甚至是肉。
    反正在萨赫的脑袋里,自从端上这杆火枪,他的日子就从此充满了光彩,饺子就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那种感觉,直到现在他每晚都在回味,想著啥时候再吃上一口。
    饺子闪过脑海,肩膀上的火枪贴著灰色的军装,上半身掛著的“胸甲”此刻显得也没有那么沉重。
    【按照奥洛夫的要求,仿製欧式胸甲,但整体依旧是东方甲冑锻造工艺,只是厚实了些,甚至一些军官穿的火枪胸甲中,还加了护心镜,用於第二层防御。】
    “齐步走----”
    侧方领头的队正身穿与一般士兵差不多的军装和板甲,只是未携带火枪,只在腰间配备了一把採购自游商的手銃,这种手銃说来好笑,產地其实並不是周边的俄国,准格尔,而是奥斯曼。
    那些游商自己採购了一批用於防身,后来被李元亨发现后,全都买了下来,又定了一批,此时携带的就是第二批。
    至於金山府自己的手銃,也不是做不出来,只是目前工艺上,尤其是做工上和奥斯曼的相比,还有些差距。
    “立定!!”
    刷刷几声,整个队伍停下了脚步,与对面的清军火枪手距离已经极为接近,基本上已经进入了燧发枪的射击范围。
    “打,打死对面的突厥狗!!”
    对面的清军显然没有那么多的耐心,刚一进入距离,第一排的鸟枪就开了火。
    “砰砰”的开火声出现在所有人的耳膜,最前头產生的烟雾,几乎淹没了所有清军鸟枪手的视线,连带著他们手中的各式火枪都有些不稳。
    弹丸穿过距离,然后打在了胸甲上,留下了穿透过,但未完全穿过的痕跡,但不是所有士兵都这么幸运,有几个倒霉蛋被击中了大腿,甚至是面部,当场倒地。
    队伍先是慌乱几秒,然后在的队正军刀下恢復平静。
    “举枪----”
    第一排举起手中的手中的火枪,细看之下,还能够明显看到“飞镰銃”三个汉字,这是金山府火器自足最大的標誌性產物。
    “开火!!”
    肩膀靠著肩膀,呼吸连著呼吸,空气在所有人的鼻息间流转,然后在一声命令下,机械的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二营下属火枪七队的弹幕明显比对面的清军要集中,也更加致命,烟雾刚开始,惨叫声就顺著风声传达到了所有七队火枪手的耳朵里。
    那种身临其境的虐杀感,让草原的汉子哪怕手里拿著的不是弓箭,更不是弯刀,原始的杀戮基因依旧在感觉到兴奋和战慄。
    第一排在击发完后,立即蹲地重新装填弹药,对於刚刚的一切就像是例行公事一样,而第二排也快速抬枪射击,不给对面任何喘息的机会。
    “打啊,你们手里的火銃都是吃乾饭的,快打啊!!”
    高天喜在后头急切地跳脚,只是他的著急,根本解决不了这场火枪对射的结局,伴隨著清军在慌乱中开了第二枪,对面的七队已经开完了第三轮,与此同时,其他战线上的火枪队伍也开完了第三轮排枪。
    无一例外,所有人对面的清军队伍都开始摇摇欲坠,甚至有些已经崩盘,无论砍了多少颗脑袋,人心散了就是散了,不是所谓的军法可以挽回。
    “上刺刀,冲!!”
    齐刷刷,伴著下午的阳光,刺刀的就像是银闪闪的法宝,聚集在飞镰銃的前端,那种肃杀之气,还未衝锋,只是一个照面就让对面的清军更加慌乱,连带著一些还未崩溃的队伍也开始崩坏。
    “弓手顶住,顶住!!”
    高天喜的呼唤註定成为了这场战爭的笑话,最前头已经崩盘的鸟枪兵,正像是回流的沙暴一般,將后方的队伍彻底冲乱,此刻的局势,早就不是砍掉几个人脑袋那么简单,而是整个正面战场的彻底破碎。
    “杀!!”
    好似食人鱼群的二营三营,他们手中的刺刀就像是食人鱼的尖牙,不断的啃食著正面清军那肥嫩的血肉。
    正面的溃败让一直处於疯狂状態的王廷极瞬间冷静下来,隨之而来的就是前所未有的慌乱,此刻他麾下唯一能够使用的就是延绥镇的骑兵,只是眼瞅著那些如狼似虎,如同附骨之蛆一般死死贴在身前的突厥胡骑兵,他实在下定不了决心决战。
    毕竟现在还可以靠著火炮,铁甲步兵长枪的阻拦,若是真的將唯一的机动力量派出去,贏了还好说,若是败了,他们这群人可就全完蛋了,毕竟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啥也不干,就是骑射骚扰,他这个所谓的延绥镇都得崩。
    “將军,前头溃了,有一股突骑冲了进来,正往咱们这杀呢!!”
    “啥----”
    王廷极此刻顾不上体面,更顾不上什么主將威严,翻身上马呼唤著亲兵就往后方撤,只是走时留下了个心眼,把將旗留在了中军,毕竟若是士兵见不到將旗,只怕前军溃了,这中军立刻就得崩盘。
    “走,聚拢队伍----”
    骑在马上的王廷极狼狈极了,若不是穿著套全身棉甲,只怕早就被人看出了抖动的身子,但就算如此,骑马的过程中,有好几次都差点控制不住高速飞奔的坐骑,若不是自幼习武,只怕一般人早就摔下去了。
    只是他这一走,虽然留下了將旗,但是对於那些基层的延绥镇军头来说,那可就是造孽了,没有了主將的命令,单靠他们自己,別说千人,就是眼前的这百人,他们都是指挥困难。
    无他,战局实在太混乱了,一会正面出现火枪,一会侧面出现骑兵,然后又是正面的溃军,光是收拢溃军就浪费了他们所有的力气,哪里还有能力指挥对敌。
    只是一刻钟不到,前军连著中军全数溃散。
    失败这玩意是会传染的,甚至能够让人分不清主將到底死没死,毕竟一旦淹没在人挤人的混局中,那杆將旗很快也就看不见了。
    底层的清军士兵,本身就没有什么文化,当跑回来的远比衝上去的多时,谁还会想著打还是不打,转身加入逃命的队伍最是要紧。
    这就是冷兵器战爭,一旦一点失败,大多数时候不是所谓的增援补救,更不是什么视死如归,没有经歷教育的底层士兵,可没有多少保家卫国的光荣理念。
    更多人的想法是当兵吃粮,就连那些个所谓拿著世代铁桿庄稼的旗人,其实也是如此,別看平日里在戏楼茶馆里叫的欢,其实真败了,都是一个样。
    组织力,从来都是少数强军的奢侈,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军队,甚至哪怕是后世那种科技发达的社会,能够真的做到誓死不退的,也就那么几支,绝大多数也就是承受伤亡的比例远比古代军队高了,本质上的內核,根本没变。
    所谓十死一而不退为正兵,十死二尚且不退还战,则是强军,若是死了三成还不退的,对不起,咱大清朝目前除了那些个茹毛饮血的关外女真兵,还真就找不出来了。
    此刻伤亡比刚刚过一,延绥镇就已经连溃前中二军,眼瞅著战火就要烧到自己所在的后军,王廷极直接下令:
    “马队集结,朝著谷口冲,衝出条活路来!!”
    延绥镇的骑兵聚集起来,数量著实不少,虽然刚刚损失了数百骑,但依旧有三千多骑,这个数字其实已经不少了,若是放在东南,这股力量,用到妙处,甚至能够拿下一个行省,奠定一方王侯。
    “不知死活!!”
    勒马持刀看著对面分成四五股的清军骑兵,李元亨凭藉本能,直接率部朝左边那支队伍最多的杀去。
    都到这个时候了,所谓的骑射其实都是自己骗自己的把戏,两军胡乱射了几轮,就冲阵接敌。
    “大郎小心。”
    胡武策马衝上前挡住了一把插向李元亨侧方的长枪,刀锋划过,枪桿也就断了。
    骑兵使用的骑枪,大多数都是一次性材质製成,毕竟在高速衝锋的马背上,这种巨大的衝击力,一旦中间没有缓衝,那么等待骑手的就是整个手臂的损伤,甚至是断裂。
    “集合部队,冲!!”
    “陆横呢??”
    “他还在右侧追敌。”
    “追个屁,这股清骑才是主力,其余最多也不过数百骑,逃了也就逃了,只要消灭了这股,延绥镇也就废了。”
    三营的陆横是个李元亨十分欣赏的骑將,弓马嫻熟不说,最拿手的就是在高速衝锋的过程中能够准確率领队伍衝杀敌军最薄弱的地方。
    “打旗,让队伍都朝我们这边来,斩了这群蠢贼!!”
    隨著象徵李字的大旗打出,数以千计的突厥骑兵混合著草原骑兵,朝著李元亨所在的方向聚集。
    不等队伍完全聚集,一马当先的李元亨直接杀在了队伍的最前头,他的那杆夺来的红缨骑枪夹在腋下,腰间的宝刀露出半截,隨时准备拔出。
    “將军,换个盔,这太显眼了。”
    王廷极接过高天喜递来的兵盔,急急忙忙的摘下了自己那顶银金镶边的將军铁盔,换上了一般骑兵戴著的盔帽。
    只是刚换完帽,身侧又传来:
    “將军,披风扒掉。”
    摘下雪白的貂绒披风,王廷极抓著韁绳,心里恨不得这场仗应该由榆林城內的那个王八蛋周开捷来打,当初若不是他以坐镇榆林为理由,將这统军的大权给了他这个副將,现在战败如此,他最多落个旁责,哪里像现在这样,就算活著回去,也难逃牢狱,甚至没准还会丟掉脑袋,连带家人。
    “嗖!!”
    一根箭矢从王廷极的身旁掠过,惊的他魂不守舍,嚇得连忙弯腰策马,右手的马鞭,恨不得把马屁股抽出血来。
    “挡住,挡住----”
    高天喜率著数十亲骑,回身衝锋,挡在了主力撤退的后方,只是这种看似英勇的举动,只是坚持了不到两分钟,就被衝散,连带著高天喜本人都死在了路途。
    死之前身中数箭,虽然都未戳穿,但却在乱军中跌下了马,被一桿长枪捅破了喉咙,穿喉而死。
    “休走!!”
    王廷极嚇得直往亲军队伍中冲,此刻整个延绥镇主力骑兵,正儿八经还能聚集在一起的,只剩下不到二百骑,大多数骑兵要么被乱军衝散,做了俘虏,要么死在了逃亡的路途中。
    延绥镇的骑兵,號称陕地精锐马队,实际上更多都是吹捧出来,上次与准格尔骑兵对敌时,只是弓射,连近身肉搏都没有几次,全靠设计埋伏,这才赚了些美名。
    这次与金山精锐骑兵对阵,那种野蛮的贴身打法,让习惯於骑射的延绥镇骑兵极其不適应,甚至到了每战必退的程度。
    这既是延绥镇骑兵的情况,也是整个东亚,乃至中亚所有东方骑兵的缺陷,善骑射而轻肉搏,將骑兵的天赋全都点在了弓箭上,忽视了短兵相接后的血腥。
    当队伍齐整,配合嫻熟的金山精锐骑兵冲在第一线將延绥镇骑兵打散后,剩余的草原骑兵也就成为这场骑兵大混战最大的稻草。
    “我是延绥镇此战的主將,延绥镇的副將王廷极,诸位塞外的好汉,我愿降,愿降----”
    身边只剩下不到二十骑的王廷极对著逐步包围的突骑直接喊降,让准备再捡点军功的陆横极为不满,只是碍於军纪,还是许了活命的机会。
    等李元亨来时,王廷极已经卸甲去刀,剪掉了辫子,让一旁的胡武见后直呼:
    “这清狗咋比猪狗还贱!!”

第59章 延绥镇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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