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先战之捷

殖民时代:从残兵到欧罗巴霸主 作者:佚名

第54章 先战之捷

      战马在嘶鸣,受伤的士兵在哀嚎,漠北荒芜的乾草正在吸取鲜血带来的营养。
    人类的鲜血中有大多数物种都缺乏的盐分,这也是为什么不能让野兽吃到人肉,要不然它会迷恋上这种感觉的。
    捡起一节断肢,李元亨还能看到上面那层黑蓝色的袖口,那是清军低级军官的袖刺,这个人才死没多久,胳膊还是热的。
    “大郎,这次可是杀了不少清狗,足足六百颗狗头,堆成京观,可真雄壮!!”
    “就是要累些人手。”
    胡武嚼著乾粮,耐储藏的饢饼成为了整个部队最好的军粮,像胡武这种涂满芝麻油,夹著肉乾的,也只有李元亨等少数將领能够吃到。
    “若是打到了大同城,那才是真雄壮!!”
    接过胡武掰断的饢饼,狠狠得咬了一口:
    “溃兵收拢的怎么样了??”
    “只收了差不多一半,剩下的怕是追不到了,茫茫漠北,咋抓也不可能抓到。”
    胡武摇了摇脑袋,这就是草原打仗的弊端,你想学中原靠著大量降军打仗几乎是非常困难的,毕竟人家打不过,难道不能逃吗??
    “一半是多少??”
    “七八百號差不多是有的,若是咱们再徵召些周围牧民,一口气扩充出千几百人还是可以的。”
    算下刚刚损失的三四百人,如今的鹰狼军不仅没少反而扩充到了三千五六左右,若是再把后来的牧人算上,怕是要接近五千人。
    这也算草原打仗的福利,你打的快,打的贏,自然能够拉来人马,相反若是你输了,那些自愿投靠的小部落牧民,就是第一个跑路的。
    “缴获的兵刃箭矢都储存起来,不到大战,不许发满配足,就算新扩充的,也得先和老兵打混在一块,切莫掉以轻心。”
    “放心吧大郎,这等事我可是有经验,哪会不照做。”
    “小心为上。”
    “得令!!”
    看著胡武嬉皮笑脸离开的背影,李元亨抬手擦掉嘴角的饢渣,隨后一头扎进了新起的军帐內。
    军帐面积不大,最多容纳五六人展开,正中摆著一方小桌,桌子上摆著几个帐本,最上方的一本就是“兵员录”,上面记录著从胡武这等“营將”到百长乃至小兵伙夫的所有人姓名。
    至於营將这个官职,其实是之前的叫法,就在前几日,李元亨半夜睡不著左思右想,想著未来军队必然还会扩张,这简单的军制早晚不够用,所以就重新做了一个完整的改良。
    新出的兵制按照人数编制来算,十人为一什,设什长,百人则为一队,设一队正,实际之前就有队正这个职务,只不过那个时候所谓的一队至四队都是临时编制,或是觉得不合时宜,后来又撤销了,如今重新加入,算是彻底確立了队这个基层编制的重要性。
    而四至六队则为一营,设营校尉,又称“狼校尉”,盖因以狼头为旗幡,后来李元亨为了斯文,故而又將狼改成了郎,遂全称郎校尉,取古中郎將之意。
    而之前所带来的鹰师营,因为大半都改造成了火枪手,甚至还设置了一个携带八门火炮的超编炮队,所以索性除炮队之外,全都打散,按照如今三千人的编制,改造成了四个大营,分別下辖六个队,每队各辖一支百人规模的火枪队,其余五队中有四队都是骑兵,唯有一队被改造了刀盾兵,选拔身强体格达標者持大刀重盾为火枪兵侧翼护佑。
    当然,平时该骑马还是骑马,除了打仗,基本都在马上,隨时充当骑兵来用。
    而除了这四个大营之外,剩下的六百人,则被设为了后备营,平时也参战,但主要放马保障物资供应,但是真到大战,其目的就是给其他四个营补充兵员,为后备辅兵。
    而如今又要多一批人,一时半会若是全都塞入四营,怕是不仅会出现乱扩张带来的编制混乱,还会造成指挥上的混乱。
    故而刚坐下,李元亨就提笔在令策上写下了:
    “重设前中后三军,日后若再加人,没有詔令,或四营缺人,不得乱加,违令者斩!!”
    写完后,朝外头喊了一声,立马有贴身卫兵將这份插著狼毫的令策送出,逐个给那四个郎校尉传阅。
    作为资歷最老,甚至还担任李元亨副將的胡武则是大大咧咧的朝卫兵喊道:
    “传阅完后记得把令策送给我,我这个人记性差,非得插在身上,让大郎隨时提醒我才行。”
    虽是句玩笑,但却將两人之间的关係,再次显露在那些最近才提拔起来的老部下眼里,別看胡武这个人在外人眼中一副粗俗模样,动不动就是直娘贼的凶样,但实际上李元亨有时候也拿他没有办法。
    所谓粗中有细,说的就是胡武这等杀才。
    “少將军,有鹰信送来。”
    所谓鹰信,实际上是草原的一个传统,在草原上,既没有驛站,也没有所谓的官府,相互之间的联繫,要么靠马,或是游商,而最快的速度当属鹰。
    草原的训鹰人,会將鹰训熟,然后教导辨別方向,让信能够在附近几十里穿梭。
    至於为什么不是百里,那几乎不可能,因为鹰这种动物的反骨心是很重的,几十里內它可能还会条件反射的將信件送到,若是飞长了,想让它回来,基本就看和主人之间的关係了。
    接过信件,信戳上的狼头一下子就告知了来歷,这是后方的大部队来了。
    而落款是用蒙古语写的,前身小时候学过蒙语,故而也看得懂是什么,但见上面就一行:
    “尼亚孜·乌拜杜拉那顏。”
    【那顏为军政长官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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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大的军帐內,篝火腾空,伴著歌舞,在场所有人都在一片大好的欢喜中互相讚扬。
    为首的尼亚孜更是高举用人头骨內镶而成的酒杯,高歌呼吁:
    “为我们贏得第一场胜利,而祝福伟大的大汗----”
    “祝福大汗永远年轻。”
    “祝福大汗永远智慧----”
    “祝福大汗永远身体好,再生十个孩子。”
    “哈哈----”
    隨著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包括尼亚孜在內的所有顶著贵族头衔的傢伙都嗤笑出来,笑声刚止,外头就响起了:
    “巴特尔,未来的宰桑,伯克的长子,阿勒泰·玉勒都孜·帖木儿,李將军到!!”
    如果说之前的头衔和名字还算可以,那么后面那句“李將军”,就是赤裸裸表明了自己汉人的身份,让刚刚报名时还在私下討论突厥杂汉的声音瞬间被噎住。
    主座上的尼亚孜握住头骨杯,犹豫了一会伸出右手:
    “请巴特尔入帐饮宴,与我等共乐。”
    一句巴特尔,既承认了李元亨的勇武,又將刚刚李將军带来的不適应驱散,让一直观察的必勒格和卓·伊斯马伊勒忍不住点头,露出了讚扬的目光。
    大帐掀开,最先看见的是一只黑色的马靴,待马靴侧身,这才看清相貌,真可谓龙眉凤眼,寸许的鬍鬚一根不乱,一身玄黑色的圆领武袍,穿在身上配合头上的狼绒短帽,刚一入帐就引得一阵瞩目。
    为首的尼亚孜更是未等李元亨拜见就开口讚嘆:
    “真是个从金山上下来的银狼,好生俊俏,我若是有女儿定要嫁给你!!”
    “且入座,勿需多礼。”
    李元亨行了个短礼,这才落座,刚落座就有奴僕送来羊肉鲜果,以及一壶热酒。
    “巴特尔辛苦了,上午刚破女真狗,下午就来了,属实是我等怠慢了巴特尔你啊!!”
    “说来我等能够吃这顿酒宴,还要靠巴特尔你打了打胜仗,要不然我们几个哪里有老脸吃的下去。”
    屁股还没有坐热,尼亚孜就將李元亨捧高。
    感受著周围环绕的探查与嫉妒,李元亨对於这种场合早已习惯,举起酒杯就说:
    “都是长生天的保佑,更是大汗的英明,诸位以后也会如此,怕是都要贏麻了。”
    尼亚孜不懂什么是“贏麻”,但是他却从这句话听出了不好惹的味道,紧跟著露出了笑容,將在场的人物挨个介绍给李元亨认识:
    “这是必勒格和卓·伊斯马伊勒,可是北疆有名的智者。”
    “这位是沙钵略·吾麦尔江----”
    “这位----”
    一连介绍了七八个人,李元亨若说名字都记住,那不可能,但是最前头介绍的两个伯克,他可是记的一清二楚。
    毕竟若是没有猜错,这两个人算上尼亚孜,就是整个万人规模队伍的核心。
    “来这么久,还不知道巴尔特有什么计划。”
    循著声音看,是个鬍鬚泛白,但面色还算年轻的中年男人,此人正是必勒格和卓·伊斯马伊勒。
    两人双目相交,沉默七八秒,李元亨才开口:
    “当收拢周遭蒙古小部,扩充兵力,速攻毗邻陕西地区的榆林。”
    “等解决了周遭陕地边军后,自可入大同,或是沿线打草谷。”
    “速攻榆林,榆林乃是清廷北地重要边镇,周遭尚有城池重兵,乃至数十万百姓,如何能够速攻,巴特尔莫不是被胜利冲昏了脑袋----”
    这句话不是必勒格和卓说的,而是沙钵略·吾麦尔江插嘴,刚说完就用一副过来人的语气教育起来:
    “到底还是年轻,不要以为贏了几次就懂了一切,这世上的事,难著呢!!”
    瞧著那副“向老子学习”的姿態,李元亨不怒反笑:
    “北疆皆是些阁下这等老迈无能之辈吗??”
    “竖子,你敢!!”
    沙钵略气得直接站了起来,拿起酒杯就朝李元亨所在砸去,只是没有砸中,就被李元亨同样拿起酒杯,反击砸中了小腿,哀嚎一声直接跌落在地,让周遭那些看热闹的频频侧目。
    而尼亚孜和必勒格和卓则是对视一眼后,出来各打圆场,一个说都是自己人,不要动怒,另一个则是装作愤怒的模样,说皆要惩处。
    而这一幕被李元亨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在一想如今整个队伍的组成,也就不奇怪了。
    毕竟如今以尼亚孜为首的大汗派占了主力,必勒格和卓次之,这两个人蛇鼠一窝,实力最弱的沙钵略,自然成了他们打压的对象,毕竟打草谷,打草谷,既然是吃,自然也就有了谁吃的多,谁吃的少。
    作为实力弱的一方肯定不愿意少吃,而实力强的也不捨得拿出来平衡人心,如此自然要挑拨一番。
    自己这等外力就成为了最好的靶子,既设立了一个仇恨,压制弱的一方,还能让自己因为过节对他们两个產生依赖,如此双吃,何乐而不为。
    如此刚刚的故意发怒,还真顺了这两个老狐狸的心意。
    想到这里,李元亨主动开口:
    “若打榆林,我愿为先锋,但前提是,战利品必须分一半给我。”

第54章 先战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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